网上选聘中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组织筹备组组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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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选聘中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组织筹备组组长的公告
中华殷氏网 2009-6-2


一、因殷作斌站长近日体检发现的健康原因,殷氏网同意其辞去中华殷商传承文化研究会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今后殷作斌同志只负责殷氏网站和将要建立的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网站的管理工作,不再承担中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组织筹备工作的任务。


二、原计划准备成立的全国性组织《中华殷商传承文化研究会》的筹备工作继续进行,但只限于接受首批会员的申请,原定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必须交纳特别会费的规定暂缓执行,也就是说,欲申请首批会员者,可继续填写申请表,但请先不要交纳特别会费,从即日起原来的公示账号停止接受《申请首批会员特别会费》的汇款,但各位宗亲对网站建设的捐款仍然正常接受。


三、殷氏网研究决定,待成立的中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组织名称,可以采用原计划的名称《中华殷商传承文化研究会》,也可以修改为《中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会》,现将这两个名称公示出来,以便广泛征求各位宗亲的意见。


四、殷氏网决定在网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组织筹备组组长的人选,以接替殷作斌同志因病辞去的工作,希望有志于殷商姓氏文化研究的朋友踊跃报名应聘,也希望各位宗亲帮助物色推荐。选聘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著名社会名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热爱殷商文化,对各支殷商遗民的姓氏源流研究有浓厚的兴趣。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能力。
5、年龄不超过8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7、熟悉国家的社会团体管理法规 。


五、目前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1、完成了组织章程(草案)的起草工作。
2、《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现任会长王宇信个人初步同意吸收我们为集体会员(但还要经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3、公示账号账户已经收到了5898元人民币的申请首批会员的特别会费汇款。


六、目前筹备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


1、首批会员的报名人数和素质都还没有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固定的会址没有确定、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三款的规定。
3、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
4、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注册全国性社团时要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要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目前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要求,还有待于企业家宗亲的经济支持。
5、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目前我们还没找到这样的对口业务主管单位。以前我们是想让《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作为我们的业务主管单位,但经咨询得知,《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不是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授权的组织,它不具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资格。
6、我们各支殷商后裔遍布全国各地,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为全国性社团以后,我们举办的全国活动才是合法的,目前我们的各项条件与这个目标还差得很远,还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在人力、财力、物力诸方面)。也就是说,按照我们有些朋友的设想,全国性组织注册不成,就先注册省市级的,即使省市级的组织注册成功了,我们要组织跨省市的活动仍然是非法的。


七、今年内如果不能成立全国性的组织,将全额逐人退还申请首批会员者已交纳的特别会费。不管筹备公关工作花多少钱,我们也绝对不动用已收的5898元特别会费的一分钱。也就是说,如果尽了一切努力,工作仍无进展,今年内无法成立全国性的组织,则解铃还需系铃人,宁愿由殷作斌站长在网上发个向已经申请入会的各积极分子全额退还所收特殊会费的公告,也决不以成立在地方注册的组织代替全国性组织。即全国组织今年内如果不能成立,就全额退会费,我们此前筹备活动花费不动用申请者所交会费的一分钱(即宁愿自己掏腰包,也要全额退还各位申请者已交的会费),以不辜负全国积极分子对殷氏网的期望和信任。


八、我们在殷氏网上已专文转发了国家关于社团管理的法规汇编,希望大家参照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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