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姓名人】 明朝戏曲家---沈 璟

    中华沈氏网 2009年8月17日 沈氏


沈 璟:(公元1553~1610年),字伯英,号宁庵、词隐,江苏吴江人。著名明朝戏曲家。

把戏曲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从音律、语言、演唱乃至结构诸方面进行较深入的探讨而造成广泛影响的,是以沈璟为首的“吴江派”。但这一派的理论过于注重格律,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又有明显的偏颇。

沈璟是明万历初年的进士,历任兵部、礼部、吏部诸司主事、员外郎。明万历十六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升光禄寺丞。这次乡试,因考官舞弊,受朝臣弹劾,沈璟于次年被迫回乡,从此开始了他的戏曲创作生涯,专力于戏曲创作及研究。著有传奇十七种,合称《属玉堂传奇》。现存《红蕖记》、《埋剑记》、《双鱼记》、《义侠记》、《桃符记》、《坠钗记》、《博笑记》,余均失传。其中《红蕖记》、《埋剑记》、《双鱼记》以情节离奇、关目曲折取胜,表现了重视舞台效果的倾向,对后来的戏剧创作有一定影响。

另外,《义侠记》写武松故事,传唱较广;《博笑记》以十个独立的短剧组成,形式上有创新,内容多讥刺世事的混乱颠倒,也有一定特点。但沈氏思想颇为陈腐,作品内容多封建说教的成分,也不擅于刻画人物的真实心理和个性,所以成就不高。

沈璟是曲学名家,他的《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在前人著作的基础上对南曲七百十九个曲牌进行考订,指明正误,成为后人制曲和唱曲的权威教科书。他的曲论要点有二:一是格律至上,二是推崇“本色”语言。《词隐先生论曲》有云:“名为乐府,须教合律依腔。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说不得才长,越有才,越当着意斟量。”他要求作曲合律本来不错,但持法过于苛严,且认为为了合律可以牺牲抒情表意,这就成了束缚。至于他所说的“本色”,则着重于语言的朴拙浅俗,这对于明传奇过于偏重文藻骈骊的倾向有纠正的意义。不过,这种“本色”论既是和严格的音律相结合的,又重视以古曲为范式,实也有一种雅化的意味。

中国传统戏曲是一种歌剧,而沈璟所关注的,主要是其歌曲部分,于歌曲又特重声韵之和美,这和汤显祖从戏剧文学的角度主张“以意趣神色为主”,着眼点是不同的。沈璟曾因《牡丹亭》不合他的以昆腔为准的音律要求,将之改为《同梦记》,引起汤显祖强烈的不满。他们的态度当然是偏狭而武断的,不过,不能因此说沈璟对于曲学的研究没有价值。后来的戏曲家对他普遍表示推崇,这总是有一定道理的。

沈璟是吴江派主将,在当时剧坛上有一定影响,吴江派事实上成为昆曲的正宗。他的创作思想倾向比较保守,但在艺术形式上却有志于革新,如《博笑记》、《十笑记》等,实为短剧,以二至四出戏表演一个故事。作品以情节离奇、关目曲折取胜。沈璟又撰有《南九宫十三调曲谱》,以八十多部南戏、传奇作品以及部分唐宋词作为原始资料,考订了各曲的来历、句式、板拍、四声韵脚,使得六百五十二支曲牌成为作者、唱家可以遵循的典范。

汤、沈之争发生后,许多戏曲家持折中调和之论,被认为是吴江派嫡系的吕天成在《曲品》中说:“不有光禄(指沈),词型弗新;不有奉常(指汤),词髓孰抉?倘能守词隐先生之矩矱,而运以清远道人之才情,岂非合之双美乎?”这个意见在当时有代表性,也有可取之处。《曲品》是一部以分列品第方式评论戏曲作家与作品的著作,保存了许多珍贵的资料,评论中也有较好的见解,不过因缺乏系统的理论观点,总体上显得散碎。在明朝曲论中,最有系统性和理论性的,当属王骥德的《曲谱》。

吴江派中人,据沈璟《望湖亭》传奇第一出的《临江仙》词所列,除沈璟、吕天成、王骥德外,尚有叶宪祖、冯梦龙、范文若、袁晋、卜世臣及沈自晋本人,可见其声势不小。其中叶宪祖的戏剧多写男女爱情,思想倾向上有晚明文学的特点。如杂剧《寒衣记》写刘翠翠违抗父母之命与金定结为夫妻,后被掳,本想自尽全节,但为了日后与丈夫重见,忍辱委身于李将军,最后终于团圆。这表明只要有真实的爱情,贞节是可以从权的。袁晋的《西楼记》传奇写书生于鹃与妓女穆素徽的爱情故事,对于鹃的痴于情刻画用力,突出了“情”的不可磨灭。此剧音调工整,结构严密,情节富于曲折变化,一向流行很广。叶宪祖、袁晋被归于吴江派,实际在题材和情趣方面,也深受汤显祖的影响。

吴江派理论的出现,表明戏曲的地位在晚明有显著提高,它已经成为士大夫普遍重视、像诗词一样受到认真探究的艺术形式。从消极方面说,这一派理论所包含的苛严律法对于戏曲创作容易造成束缚,从而破坏其自由活泼的生命。但在积极意义上,它同时也具有推广曲学知识,和促使作家更严密细致地从事创作的作用。晚明后期直至清朝前期的剧作,在艺术形式上发展得更为完善,和这一理论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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