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元(1573)年二月,杨应龙袭任第29任播州侯、第12任播州宣慰使,上对朝朝廷,可谓忠贞不二。倘若杨应龙对朝廷有二心,绝对不可能在万历十四年给朝廷“献巨木七十”,那“巨木”可是播州一宝,名曰楠木,生产于大娄山和尚嵇镇。当年采伐楠木之地叫做楠木厂,就在桐梓县南溪口西南;放木排的地方在尚嵇镇境内的乌江河,名曰楠木渡。也不会于万历十四年正月充当朝廷平定松番土著民族作乱官军的先锋,十五年七月从四川巡抚徐元泰之调前往平越诸卫平乱。万历皇帝朱栩钧也不可能赐给杨应龙飞鱼服和都指挥使官衔。
杨应龙主政播州时期,播州疆域南抵黔南东坡、烂桥,东南至清平(今凯里),东止龙泉司(今凤冈县)境,北倚重庆府,西北靠永宁(今四川叙永)、西迄沙溪城(今金沙县境内),这个杨应龙也太不会攻关,只听命于四川布政司和朝廷,贵州布政司在杨龙眼中根本不算老几。贵州布政使(巡抚)、巡按管辖地域虽小,但也是一方诸侯,岂能容人小视?万历十八年,贵州巡抚葉梦熊向朝廷举报杨应龙“凶恶诸事”,巡按陈效历数杨应龙“二十四大罪”,欲置杨应龙于死地而后快。谁知四川巡按李化龙要调播州杨应龙家兵去松潘 平定土著民族动乱,奏准朝廷“暂免勘问,俾应龙戴罪立功”。杨应龙到底有什么“凶恶”,有哪“二十四大罪”?未见史籍。只言片语中略露杨应龙的罪恶为“用诛罚立威,五司七姓不堪其虐”。“诛罚立威”若是罪,统治者何以要制定维护自己利益的法规、法律?“五司七姓不堪其虐”,大概是指杨应龙没收治下播州长官司(今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白泥长官司(今余庆县白泥镇)、余庆长官司(今余庆县敖溪镇)、黄平安抚司(今黄平县)、容山长官司(今湄潭县)、草塘安抚司(今瓮安县猴场镇)、真州长官司(今道真、正安二县)不受节制的长官和庄主的官庄、田地、房舍、女人,赏赐给湖广、贵州两地逃难到播州的苗民,何罪之有?大一统以来,凡不服从官府统治者,都在被惩治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