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姜姓严禁和田姓通婚,违者浸猪笼

    中华姜氏网 2008-11-21 23:42:01 姜氏宗亲网


 

各姓氏之间总有某些因素造成互不通婚:

香港《文汇报》报道,在台湾,包括大陆,有一个有趣的社会现象,就是部分姓氏之间,长期以来互不通婚。其中原因,各有不同,最典型的有郑成功和施琅、以及岳飞和秦桧之间的历史恩怨,还有家族过节、血缘关系、维护情谊等。

  历史恩怨不准通婚

  历史恩怨是部分家族不联姻的一大原因。最典型的就是光复台湾的郑成功与其旧部施琅之间的恩怨,施琅先处死郑成功的亲信,而后来郑成功又杀死施琅的父亲和弟弟,令两姓家族不共戴天,所以训示后人不得与对方家族结姻亲。鹿港镇一家银楼郑姓负责人说,这项习俗仍被老一辈的人严格遵守,当时他姊姊准备嫁人,媒婆来提亲,但他母亲一听到对方姓施,便一口回绝。

  宋朝秦桧害死岳飞,两姓据说千年不通婚。高雄市左营区自立新村75岁的岳德杰,是岳飞第31代后裔。他说,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岳飞是被秦桧害死的,怎么可以通婚?他说,不论在大陆老家或台湾,岳家的家规:不准和姓秦的联姻,连当朋友都要保持距离。

  家族过节不准通婚

  在高雄有一户黄姓人家,祖先定下规定,一概不许和姓林的通婚。原因要追溯到清朝,黄姓家人的第一代祖先,有一次路上遇上大雨,躲到林家的屋檐下避雨,但是没想到林家人当场把躲雨的黄家人赶走,让他在狂风暴雨中受罪,结果返家后生了一场大病不幸过世,两家从此结下梁子,规定后代子孙不得通婚。

  桃园的吕、吴家族亦有祖训,不结姻亲。原因可追溯至宋朝,宰相吕蒙正被姓吴的大官诬陷,吕家被迫逃亡,所以立下吕、吴不婚的祖训。现年86岁的桃园居民吕正说,从小就听到长辈说,与姓吴的人做朋友还可以,但绝不能嫁娶。

  血缘因素不准通婚

  有一些不通婚的例子据传是由于不同姓以前属同宗。桃园县龙潭乡乌林村村长萧耀宗,年轻时与一位姓锺的女士热恋。但家人知道后群起反对,祖父甚至拿拐杖追打他。原因不是锺小姐有问题,而是1,000多年前五胡乱华时,一户姓萧人家的三兄弟为了逃难,分成三姓,老大仍姓萧、老二改姓锺、老三改姓叶。三兄弟团聚后仍沿用这三种姓氏,流传至今有不联姻的习俗。萧耀宗最后不得不与这位女友分手。

  为保情谊不准通婚

  部分姓氏不联姻,乃有因为先人情同兄弟,为免两家结成姻亲反生嫌隙,而立下不联姻的族规。著名例子是云林斗南镇的沈、李两姓。他们的祖先沈彪和李伯瑶在唐朝是两大将军,年纪虽然相差20多岁,但多次出生入死,情同手足。为保护两家情谊,沈彪去世前吩咐,后人不准与李家人联姻,免生摩擦。

      姜姓严禁和田姓通婚,违者浸猪笼

      根据江西省瑞昌市井泉庄姜姓光绪年间的《姜氏统宗谱·族规》记载:齐国最后一个姜姓国君康公的儿子象先公的后裔,因田姓窃齐的原因,田和为了铲除康公的后裔,曾追杀姜姓,象先公的后裔隐居或逃亡外地,本支姜姓为象先公的后裔,逃亡到了江南,繁衍不息,但夺国之恨却永世不灭,对田姓的恨却形成了本族姜姓和田姓严禁通婚这种不成文的家法,不但口传警示后代,而且记录入族谱变成家规,家规第一条就规定,凡与田姓通婚者,按家法处置,男子从族谱中除名并逐出家门,女子则以不伦罪处罚,浸猪笼(浸猪笼的意思应该是把人放到竹子做的笼子,加上石头沉入河底)。这种处罚是及其严厉的,所以我们那边至少这么近千年以来还没出现和田姓通婚的事情。不过,这条家规在民国时期的族谱中已经被删除了,但我们本族姜姓看到田姓总还是敬而远之的,因为还有很多长者在世,总会有人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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