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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延陵韦氏专题之卌一上 已阅:2098 / 回复:0(楼主)

延陵韦氏专题之卌一(上)
                 九女墩“昭公亭”之被拆
    前一阶段,报纸与网路上频频亮相,广大市民纷纷热议的九女墩“昭公碑”之搆建及其对延陵古镇当地影响已经由于某些部门的草率使令而鸡飞蛋打了!骤闻此讯,目瞪口呆中的我哽咽失声,不亚于五雷轰顶。当然,对于任何一位有正义感的共和国公民而言,令人心寒岂非至极?
    2013年6月1日下午,一个电话无情地宣告了九女墩“昭公碑”的“死刑”,刽子手究竟是谁,笔者至今不得而知,一头雾水。但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们的领导部门究竟该如何使权行力?怎样地行使职权才能有利于蒸蒸日上的社会主义事业?执法者的大棒岂能如此任意挥舞?官场豪吏们的威信又怎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加以维护?
  
    时代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任谁皆知的是社会财富的集聚并不是简单易臻的化合物,具有深远纪念意义的历史文化建筑也并非一蹙而就的化妆品!这里面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也充分反映着当代民众心目中的价值取向,凝聚着深刻的社会学问。通过九女墩“昭公碑”之被拆事件的前前后后,内中所涵盖、包容的隐情、问题的实质也就更值得世人推敲乃至发人深思了!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韦昭公何许人也?简单而言,韦昭乃苏南延陵韦氏始祖,在数千年来的中国历史上,树立起一座硕大无伦的丰碑。韦昭,字宏嗣,吴郡云阳人,嗜学擅文,精于治史,一生参与东吴朝政,谨侍吴大帝孙权、会稽王孙亮、景帝孙休、东昏侯孙皓四君,历任西安令、太子中庶子、黄门侍郎、太史令、中书僕射、侍中等职,封为高陵亭侯。可谓辅政重臣,久膺治世良弼。公之立朝铁笔雄挥,勤于记述。几十年宦海沉浮中,笔耕所至,留下了大量的文史作品。现今的《辞海》《辞源》《中华大字典》之中,以韦昭所注释的词义为基准之条目俯拾皆是,唾手可得,所著作品主要可归纳为:《吴书》五十五卷,《汉书音义》七卷,《毛诗》《杂问难》七卷,《三吴郡国志》,《洞纪》三卷,《官职训》一卷,校正《辨识名》一卷,《国语注》廿一卷,《孝经注》一卷,《博弈论》一卷以及乐府诗数十首等等,其学术淹贯历史学、经文学、文字训诂学、诗词等诸多方面。而其所著《博弈论》情深旨远,深具振聋发聩之妙;《古乐府》慷慨激昂,足臻荡气回肠之效;《洞记》《辨释名》《官职讯》《吴书》诸作各擅胜场,誉蜚学林,他以其高深莫测的学问,建造起一座今人与古人沟通的津梁,交流的要道,不啻为名震中外之文学大家。他一身正气,慎于政事,严守史坛章法,敢逆主上旨意,触犯圣威以致锒铛入狱,终至殉节受戮。其精其诚长彪后世;其勋其绩永标竹帛。成为华夏学界顶礼膜拜之先儒领袖,不愧炎黄子孙千秋钦仰之史坛楷模。正由于卓有建树的韦昭公在中国史学与文学领域的突出贡献,后人尊奉宏嗣公为“后汉名贤”“千古名儒”,并将他入祀孔庙,广受千秋百代华夏学子的顶礼膜拜。韦昭受殛五百年后,唐玄宗还为韦昭所受屈辱愤愤不平,因而赐以“先儒领袖”为之正名,方可算是还中华韦氏特别是延陵韦氏一个公道。韦宏嗣与吴季札一后一前,先后呼应,成为古城丹阳矗立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罕有的哲人贤士,更是云阳古邑增光添彩的大明星。为这样一位文化巨匠致祭示敬,迥别于政治舞台上的空洞说教,远胜于行政手段下的宣传鼓动。
宗谱乃中华民族集数千年传统文化方流传下来的稀有资料,方志系专门记载地方历史的重要载体,两者的无缝对接,外加墓志及其他历史文章的有机结合,其可信度毋容置疑,为什么在小小的丹阳还不能作为九女墩昭公墓的凭证?试问一下,就莽莽中华而言,有几处古代墓葬是由国史明确记载的?退一万步讲,在目前九女墩墓主尚未确认的今天,姑且先容许延陵韦氏先祖墓的存在,这样做也无伤大局,苏南延陵韦氏也并没有要改“九女墩”为“昭公墓”的历史定性呀!
    九女墩乃古邑丹阳一大古墓遗存,这一定论由来已久,学术界虽作了春秋战国墓址的判断,也只是初步的见解,离全盘肯定相距尚远。试想之,在两千五百年的历史长河中,谁能保证韦氏后人不将昭公遗骸就近葬入?即使今后历史上又有重大发现,九女墩另有墓主,也还无法排除以致否定韦昭与之同享吉地共占此墩分穴营葬的可能性。况且,近年以来,在九女墩昭公碑筹建之前,苏南延陵韦氏宗亲代表已曾亲临职能部门,寻找有关领导专门请示汇报,面商机宜已历多次,单就书面文字材料也已呈交多份,岂可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即使未能获取批复文件,却也曾得到领导上口头允诺,虽说建制规格有所超标,但作为中华名人后裔的延陵韦氏宗亲,为一脉相传的先祖建碑设亭,笃守孝道,精诚致祭,践行孝思,致力于华夏文明的传承与弘扬,此行此举悉在情理之中,原也无可厚非,岂需过多指责?更莫痛下杀手,硬性扼杀。有关部门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岂不可悲?
该帖子被云阳逍遥子在2013-6-9 14:50:13编辑过

作者:云阳逍遥子 (2013/6/9 13:08:24)   回复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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