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氏网新闻】恭贺鲍琥公墓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鲍氏网 2013年5月17日 鲍广忠


 

                       

                     恭贺鲍琥公墓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鲍广忠

    2013年1月28日寿县人民政府发文;寿政秘(2013)17号将鲍琥公的陵墓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见政府文件、照片)。这是我们寿县鲍氏宗族中的一大幸事,一大喜事。

    鲍琥;(?----1393)鲁地济南人,明千户侯,寿州鲍氏开基始祖。

    鲍琥钵承先祖之风范,识文武,重侠义。元末时,投身朱元璋反元义军,隶宣宁侯曹良臣麾下,屡立战绩,深得赏识,明朝定鼎后,封千户。洪武五年(1372年),良臣北征,不幸战殁,琥公为报知遇之恩,奉其柩回其故土寿州厚葬,琥公遂于寿县东南十余里置地,隐居不仕,于故主朝夕相伴。后又将眷属迁来,永留寿州,世代繁衍生息。

    琥公在寿州居二十余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四月初八去世,葬于玉皇汊老岗咀。据1897年(清光绪23年)碑记,墓周为条石圈墙,东、北、西三方有护坟地二亩,西南隅二丈许为使土包坟用。千户侯墓,历史悠久、墓冢高大、远近闻名。

    然六百年来,历经沧桑,墓地受损,原貌尽失。2011年,由族人继恒、继宝、士刚等人提议重修祖墓。重修之事得到了广贵、广利、广祥、广才、广宏、汝勇、鲍洋、宪霞等百余族人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历时五个月时间重修祖墓竣工。主墓面积为三百多平方米,石砖墙体,三层台阶,正面立碑,碑文“大明千户侯鲍琥之墓”由原南京军区司令员向守志上将题写。墓地已基本恢复其气派壮观的原貌,再次屹立于四顶山下、瓦埠河岸。再次屹立于寿县鲍氏后人的心中。从此,鲍氏后人又追思有据,祭奠得所。

    然重修祖墓实属不易,保护好祖墓更加不易。此次寿县人民政府将鲍琥公的陵墓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是我们寿县鲍氏宗族中的一大幸事,一大喜事。愿我等族人借此契机能共保祖墓之永固,家声之绵长;愿我家族喜事不断,兴旺发达。

 

  鲍琥公墓照片。(鲍广忠提供)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鲍广忠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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