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与"黄宗羲定律"

    中华黄氏网 2011年2月23日 黄江摘录


    黄宗羲(1610年—1695年),字太冲,号梨洲,学者尊为南雷先生,浙江宁波余姚明伟乡黄竹浦(今黄埠镇)人。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 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清初五大师”。黄宗羲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他的父亲黄尊素为万历进士,天启中为御史,是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又下狱,受酷刑而死。十九岁的黄宗羲乃进京讼冤,并在公堂之上出锥击伤主谋,追杀凶手,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黄宗羲归乡后,即更加发愤读书,“愤科举之学锢人,思所以变之。既,尽发家藏书读之,不足,则钞之同里世学楼钮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则千顷堂黄氏、绛云楼钱氏,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承东发(疑系“林”字——笔者按)之绪”(《清史稿》480卷)。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清军入关后,黄宗羲召集里中子弟数百人组成“世忠营”参加反清战斗,达数年之久。失败后返乡闭门著述,清庭屡次诏征,皆辞免。

   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清政府撰修《明史》,“史局大议必咨之”(《清史稿》480卷)。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者,真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

"黄宗羲定律"

   所谓黄宗羲定律是由秦晖先生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某种历史规律: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明朝中叶张居正所施行的一条鞭法:将农民上缴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折成银两,并明令不得增加其他名目的赋税。但到了明朝中后期,朝廷仍然征收其他赋税,如为了应付满族的入侵而开征的辽饷等,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客观上激化了农民起义。

   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一位著名思想家,黄宗羲指出,封建赋税制度有“三害”:“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害,积累莫返之害。”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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