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源流】贵州兴义黄氏土司的兴衰

    中华黄氏网 2011年12月5日 兴义新闻网


    黄坪营黄氏土司统治黄草坝历明清两朝400余年,对两朝可谓忠心耿耿,从无二心。

    首任黄坪营长黄光嵩因参与平定马乃土目有功受到朝廷嘉奖而得以世袭;其子黄琼芳于永乐十四年(1416年)协助贵州布政使孟骥平息普安安抚使兹长之乱,“与慈长力战”,因功被朝廷封为副将(从二品武职),连任黄坪营长;天启三年(1613年),普安州境内又发生土司叛乱,贵州布政使谢存仁用第十四任黄坪营长黄汝桂为向导,进攻马乃营。黄汝桂先烧毁叛乱土司后方粮草,后解安南(今晴隆)之围,并为朝廷收复新兴所城(今普安)和普安州城(今盘县)。“存仁嘉黄汝桂忠义,厚赉之,叙功,授汝桂参将(正三品武职),仍世袭黄坪营长”;崇祯十五年(1642年),黄汝桂又与普安土判官龙祖烈平定毛口(今属六枝)的土司叛乱。

    清军入关后,十六任黄坪营长黄璧见风使舵立即归顺清廷。顺治十六年(1659年)被清廷授予原职。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二月,清云贵总督吴三桂起兵反叛,西南诸省尽在其掌控之中。为拉拢各地方势力,吴三桂特授黄璧总兵衔。黄璧头脑还算清醒,认定吴三桂最终成不了气候,不会有好下场,因此不为吴所赐予的高官厚禄所动心。吴三桂收买不了黄璧,又以大军压境相威胁,逼迫黄派土兵参与对清军作战。黄璧又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从命。

    由于当时吴三桂忙于与朝廷作战,无暇顾及到偏远地区一个“不听话”的蕞尔土司,认定小小泥鳅掀不起大浪。因此处于夹缝中的黄坪营得以风平浪静,未遭兵燹之害。几年后清军反攻,吴三桂叛军支持不住,从湖南败退到贵州。吴三桂部下将军何继祖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十二月,在安笼所城外石门坎被清军打得大败,退守新城(今兴仁)。但新城不是用兵之地,不能有效阻击清军进入叛军的大本营云南,于是何继祖屯兵黄草坝,企图在此抗击入滇清军。

    黄坪营长黄璧先在马别河上建造桥梁,然后又与普安土州同龙天佑为清军作向导,清军大队人马得以顺利渡过马别河。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的一天,清军与何继祖叛军在今桔山坝子展开大战。这是有史以来在黄草坝这块土地上发生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战争,双方投入的兵力近万人。

    何继祖所列阵势以若干头大象排在最前头,马队紧随其后;清军在平南大将军、都统赉塔指挥下,以副都统宏世禄为前队,都统希福和玛奇为左右队,赉塔居中指挥,其大队人马作后队,黄璧和龙天佑的土兵则紧密配合。

    激烈的战斗从卯时(早上5、6时)开始,一直到未时(下午2、3时),双方进行你死我活的拼杀。战场上军旗翻飞,战鼓如雷,大象狂奔,战马嘶鸣,军士呐喊,刀枪剑戟相互碰击,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满地,尸横遍野。毕竟吴军士气不高(吴三桂已于康熙十七年在湖南衡阳病逝,继位者其孙吴世璠还是一个十多岁的未成年人),何继祖最终败下阵来,带领残兵败将仓皇逃往云南。清军乘胜追击,战果颇丰,“夺营二十有二,斩级千二百,获象、马无算”。

    此战黄璧表现不凡,他和他的土兵活捉了吴军5名将官。此后,黄璧“又与天佑导大兵平滇。仁皇帝(康熙)予天佑左都督、总兵衔,仍袭土州同;命璧世守黄坪营,为土目”(以上引文均见《兴义府志》)。

    这是黄坪营土司在明清两朝的鼎盛时期。

    土司政权是半独立的地方政权,具有浓厚的割据性。“世其土,即世其民,蝉联而蔓衍,争夺而战,故苗蛮之患,率酿于土司”(《黎平府志》)。各土司之间,经常为争夺土地而发生战争,拢乱地方;同时,由于土司所居之地边远偏僻,“天高皇帝远”,经常不听朝廷号令,不交或少交钱粮赋税,对朝廷稍不如意就起兵反叛;对土民更是任意盘剥,生杀予夺,都是土司一人说了算。清朝统治者入关之初,在动荡局势下,仍保存了明代的土司。到了康熙时期,就开始实行削弱和裁革土司的政策。雍正皇帝在大臣的一份奏章上批示说:“朕闻各地土司鲜知法纪,每于所属土民,多端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马牛,夺其子女,生杀任情,土民受其鱼肉,敢怒而不敢言……”(《清世宗实录》)。统治者意识到土司势力如此猖狂,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所以在雍正四年到九年(1726—1731年),采用云贵总督鄂尔泰的建议,在贵州实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采取的策略是“先改土司,次治土目”。清政府将土司原有田地酌留一部分外,大部分没入官府;有的由原耕土民耕种,承担政府赋税;有的征招外地农民耕种。这为各省客民大批涌入贵州创造了条件。

    兴义境内三个土司却安然无恙,未被裁革。但朝廷为了加强地方统治,行政上,于雍正五年(1727年),在黄草坝设普安州判;军事上,则在黄草坝和捧乍派驻重兵。带兵官为左营游击(从三品武职)和千总、把总等。两地常住弁兵350名,并在捧乍所属的白云屯、法岩、歪染设汛。

    这样一来,三个土司权力被大大削弱,政治上军事上都受到了朝廷的严格控制和监视。

    雍正六年(1728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巡查各地时来到黄草坝。他在土司府衙署当面嘉奖黄氏土司从清朝立国以来,至今近70年间对朝廷的忠心。虽然在贵州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但也并非“一刀切”,并不触动黄草坝及其附近“安分守纪”的土司们。为了稳定地方,给这些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被裁革的土司以安抚,鄂还当面授予时任黄坪营长的黄极中“土舍”(最低一级土司)关防印信。

    但这都是虚职。黄草坝大军压境,行政上有普安州黄草坝州判钳制,因此,土司的日子并不好过。朝廷流官的卧榻之侧,土司岂能安心酣睡?乾隆三年(1738年),黄极中的儿子黄启元,怀着无限惆怅与失落的心情,灰溜溜地离开黄氏居住了355年,历经20代人的黄草坝,迁移到15里以外的下五屯鱼龙。土司衙署则让予觊觎已久的游击将军。

    土司大势已去。昔日的辉煌,已成残梦中的记忆。

    兴义境内三大土司,捧乍土司最先消亡,“乾隆末,捧乍陇氏绝,知州别委汉人为土目”。这个汉人土目姓甚名谁,未见史料记载。

    嘉庆三年(1798年)兴义建县后,土司的日子更是每况愈下。虽然在嘉庆六年(1801年)清廷“升黄坪营土舍黄天运为土守备”,“以沙氏为布雄营土目”,均为名义上的土司,已无实际意义。《兴义府志》是这样记述这些土司们当时的境况:“今各土目、土弁皆不司征赋税,与平民等”。各级大小土司们已失去了原先占据的大部分土地,又没有了征收钱粮赋税的权力,自己占有的土地还要向官府交纳赋税。政治上不能发号施令,经济上已失去了来源。那他们靠什么生存?就只有大量抽卖田地。

    黄坪营土司的一个支系,早在明朝成化四年(1468年)即落业于今则戎乡安章。到清嘉庆年间,世守马目黄明经生计日蹙,零星抽卖自己土地,然后灭公为私,“以报赋多田少”,将自己田地应交的赋税转嫁给其他人家。土民百姓不服,一纸诉状告到兴义县衙。经知县王永祜审断,“除将黄明经研究惩办之外,合行出示晓谕”,“示仰奄章平寨民苗知悉”。土民们打赢官司后还将知县告示刻石立碑,让子孙后代人人知晓。这就是至今还竖立在村中的“永远遵照例碑”。

    黄氏土司从黄草坝县城搬迁到鱼龙前,当地土民已在此“协力开垦成熟水田陆地”若干亩。但在嘉庆十七年(1812年),“黄姓子孙欲占卖此田”。此时的土司已是“落地的凤凰”,土民岂还买你的帐?也将黄氏子孙告到县衙。经知县杜友李审判,“永为百姓之业,黄姓不得沾染丘角”。到道光六年(1821年),黄姓子孙们“仍复妄生枝节”,挑起事端。土民们再次申告到县。土司的后代见土民们动了真格,“自知情愧,无敢升堂对质,央请绅耆私地和息”。县官立有字据“具结在案”。可是到道光十九年(1839年),这些人又不甘心,“复捏词妄控”,真成了市井无赖。经知县廖大闻审结,当庭告诫这些无事找事的土司后人“永不得妄自霸占”。该村土民鉴于土司数十年间几次三番纠缠不休,于是将几次打官司的情形勒石立碑。牛皮写的狗会嚼,现在刻在石板上,看你土司还敢否认?此碑为“拒控碑”,至今仍竖于鱼龙村寨中,使我们今日得以知晓当年土司及其后人的状况。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黄坪营土司从明初开始统治黄草坝,清初“改土归流”,又在黄草坝设立州判,派驻重兵,削掉了他们大部分权力;后被迫迁到鱼龙,又经兴义建县,土司已是名存实亡,走向末日。到咸丰、同治年间,兴义土司的势力更是消失殆尽,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兴义的历史上,黄氏土司大约存在450余年。

    黔西南境内个别地方(如望谟的桑郎等地)的布依族苗族村寨,土司残余势力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8年才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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