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古迹】黄氏家庙遗据录

    中华黄氏网 2012年10月5日 黄江载录


(二十四)黄氏家庙遗据录(来源:歙县档案信息网)
    共两册四卷。清道光十四年(1834)黄珀第二十七代孙黄佩玉主纂,黄氏叙伦堂编修。
    该谱与其他家谱有所不同,除去对黄氏源流、世系、排列等作简单介绍外,重点则对歙、绩两县黄氏家庙(宗祠)的祠制、祠祭、墓祭、祠产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记述和描绘。因此,谱名为《黄氏家庙遗据录》。
    谱首黄佩玉作序,序言首先强调修建祖庙祠堂之重要。其次阐述了作者该支黄氏的由来:“我族自始祖珀公由湖广麻城(今湖北麻城市)发解本省。宋天圣己已(1029)知歙州,泽灌封邑,民怀其惠,当迁泣留,因家歙焉。十传至文四公于元大德甲辰(1304)自歙徙居绩东,此绩溪之始祖也。”至于编写此谱的目的,序言最后写道“恐遗据纷纷,后嗣罔觉,爰述本末,将家庙仪注祀产田图汇刊一册,以垂久远。俾后人知其源尾,任事具有章程,庶无侵渔之弊矣。”
    卷之一为“祠制”,其内容包括:黄氏源流、绩籍乡贯、圣旨真容、户由一宗、祠图号额、世系排行、捐输配享、建修能干、阖族派丁、汇捐花名、轮理屋宇、肩任事仪等十二部分。据“黄氏源流”:“黄氏之先颛帝四世孙吴回。尧命居火正为祝融,辅禹治水,焚烈山泽,驱龙蛇鸟兽,疏通九河,奏庶鲜食,以救民饥。与禹平水土已成。锡土姓,其后陆终子(长子)昆吾受封于黄。奉黄帝之祀,子孙以国为氏。云仍骈集,隐显不一。至汉尚书令香公(黄香)以孝行闻世望江夏(今湖北武汉市江夏区)。”
黄氏统宗世系,一世乃从江夏香公(黄香,字文强,江夏安陆人。年九龄,孝亲博学,声闻太守,刘护表奏朝廷,肃宗诏诣东观侍读秘书。帝曰:天下无双,江夏黄香。以为尚书令,东观学士,拜魏郡太守。生子二琼、瑶)始,至九世黄积。
    新安黄氏世系自黄积为一世(黄积,字元集。晋朝历仕考功员外郎,从元帝渡江,拜为新安太守。卒于官,葬歙西姚家墩。新安黄氏自此始散迁诸郡。生子一寻),至二十二世黄珀(字廷辑,号野湖,系出湖广麻城。宋天圣已巳知歙州,遂家新安。葬歙学麓山后,子孙聚居在此)。
其后为宋天圣七年黄珀任歙州知州圣旨一道、珀公真容一幅,绩溪黄氏宗祠祠图,以及祠制号额(即祠产编号与数额)。
    祠制排列自珀公二十八世始至五十九世止,分别为:耀开宗绪,望重千英,起家楚省,相宅徽城,清贻世泽,载颂循声,迪光垂裕,锡祚祥呈。
    祠制将绩溪黄氏宗祠自募捐、摊派、修建以及建成后的清理、轮任、祠产的接管和配享等一系列事宜进行了详尽的载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祠制中配享制度对各科举考试分等级发给盘缠,考中后亦分级给予奖励;对老人分年龄段(60、70、80、90、100岁)每年冬至、春分两次发给不同数量的食品,以示宗族对老人的敬重。
    卷之二为“祠祭”。祠祭活动每年在冬至、春分、腊八、元宵各举行一次。其中冬至、春分为大祭,腊八、元宵为小祭。谱中对祭祀事仪的内容和秩序,供品的种类、数量和摆置,宗位的排放和陈设,龛位的焚点和斟饤等都作了十分详尽的陈述,并作图加以说明。
    卷之三为“墓祭”。墓祭分歙、绩两处,对时间顺序、仪式定例、设席、陈仪、祭文的内容、故长的称谓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卷之四为“产图”。财产分祠产和墓产两部分,祠产包括有祠店、祠屋、祠田、祠地以及田地的字号租金等;墓产包括护坟墓地和山场以及地产的字号配享等。以上内容均一一列图并附有说明。
    《黄氏家庙遗据录》颇具特色,除去一般意义上的家谱内容外,该谱对祠制、祠规、祠产等作出十分详尽的记录,祠制将绩溪黄氏宗祠自募捐、摊派、修建以及建成后的清理、轮任、祠产的接管和配享等一系列事宜进行了详尽的载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祠制中配享制度对各科举考试分等级发给盘缠,考中后亦分级给予奖励;对老人分年龄段(60、70、80、90、100岁)每年冬至、春分两次发给不同数量的食品,以示宗族对老人的敬重。
    这对于研究封建社会宗法祠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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