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姓与氏的区别和后来的姓氏合一 如今姓与氏并称,姓亦是氏、氏亦是姓,二者同义。但在古代中国,姓与氏是有区别的。 按《说文解字》之意,姓从女生,即女子所生为姓。因此,上古之姓多从女,如“姬、姜、姞、妊、姒、嬴、妘、婤、嫪、妫、嫣、媛、姚、媿、娲、婢、妃、好、媙”等姓。这些古老的从女之姓,大约起源于距今五六千年的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中,族人都随母姓,如古代帝舜的母亲为姚姓,舜也随之而姓姚;大禹的母亲为姒姓,禹也随之而姓姒等。 与姓源于母系氏族不同,氏却与男性有关,基于男性血统。随着母系氏族人口的自然蕃衍,就有了氏族分家的需要。当母系氏族需要分家时,往往是由一个强有力的男性率领一部分氏族成员搬迁到新的地方安营扎寨,他还保留着原氏族的姓,但为了将这一新氏族与与原来的同姓氏族区别开来,就需要为这一新氏族重新命名,这就是氏。因此,《左传》中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由于古老氏族的不断分化,新诞生的氏也就逐渐增多起来。从时间上估计,氏的诞生要比姓的产生迟一两千年。在夏、商、周三代时,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三代之后,特别是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以郡县制取代周朝的裂土分封制,原先周天子所分封的氏就丧失了作为地位和权力象征的作用,而成为单纯的家族血缘关系的标志。这样一来,氏就转变成了姓,从而出现了以氏为姓、姓氏合一的制度,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今天。
二、上古姞姓的起源与始祖 按《左传》《国语》《史记》等古籍文献记载,上古时(公元前2700年左右)的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黄帝族曾与蚩尤族争霸中原,结果是黄帝族联合炎帝族打败了蚩尤族,并在中原地区建立了黄帝部族联盟。黄帝入主中原后,便通过赐姓封地来犒赏有功德的部下和自己的儿子们。 《国语·晋语四》:“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巳、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这就是说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有功德的十四个,这十四个儿子得到了十二个姓,其中的“姞”就是黄帝赐给他一个儿子的姓。若按詹招琳《中华姓氏源流通谱》之说,黄帝有四个妻子,其中第三个妻子叫彤鱼氏,彤鱼氏一共生了五个儿子,其中就有一个辰字辈的姞姓儿子,黄帝的这个辰字辈的姞姓儿子就是上古姞姓的始祖。
三、以姞为姓的方国和氏族 随着姞姓始祖后代子孙的蕃衍,其后裔在先秦时就已建立了不少以姞为姓的方国,并分家成若干以姞为姓的氏族。按古籍文献和出土文物之二重证据,这些以姞为姓的方国有:姞姓雍国(黄帝时在陕西凤翔西北雍水边,尧舜时东迁至河南洛阳东北,夏初时部分族人迁居河南杞县,商初又北迁至河南浚县)、姞姓南燕国(今河南延津东北——汲县西)、姞姓鄂国(先在河南沁阳,西周之初时迁徙至湖北鄂城)、姞姓密须国(今甘肃灵台西一带泾水上游)、姞姓阚国(今山东嘉祥北)、姞姓光国(先在河南东部,后迁河南光山)、姞姓杞国(今河南杞县)、姞姓杨国(今山西洪洞坊堆——永凝堡一带)、姞姓偪国、姞姓郅国等;这些以姞为姓的氏族有:雍氏、燕氏、鄂氏、密氏、须氏、阚氏、监氏、严氏、光氏、羊氏、杨氏、孔氏、蔡氏、鲁氏、允氏、断氏、敦氏、偪氏、郅氏、虽氏、兮氏、尹氏和我们吉氏等。待到姓氏合一后,这些姞姓族人均以其氏为姓了,古老的姞姓也因此而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宋代初年《百家姓》一书(即“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中虽然没有姞姓了,但却有了从姞姓中分出来的“雍、燕、鄂、须、阚、严、羊、杨、孔、蔡、鲁、尹、吉”诸姓,其中含我们吉姓的文句为“包诸左石,崔吉钮龚”。
五、对吉姓之传“两个由来”的考证与认知 针对“两个由来”之说中存在的6个问题,我们查遍了已知的各地吉氏族谱及各种古籍文献,且对相关出土文物作了充分的调研考证,还参阅了许多研究《诗经》和“姓氏学”专家学者的论著,从而有了新的认知。现将我们的反复考证和最新认知阐述如下:
1、对吉姓之传“两个由来”的考证 (1)先来说“姞改为吉”。介绍“姞改为吉”较为详细的《吉氏族谱》有: [清代]四川内江《吉氏族谱》:“黄帝裔孙伯鯈封南燕伯,姓姞。及商,有姞女为后稷元妃。及周,姞蹶父尚夷王公主,徙居梁山。后去女为吉,此冯翊吉氏之所由来矣。” [清代]粤赣湘《吉氏族谱》:“考吉氏系出姞姓伯鯈之后,封南燕伯,赐姓姞,《大雅》所称蹶父是其裔也,后遂去女为吉。” [民国]重庆合川《吉氏族谱》:“思吉氏系出黄帝孙伯鯈之裔,赐姓姞,封南燕伯,世为伯爵。至周,姞蹶父为卿士,其后去女为吉,以姓为氏。” 从上述族谱之说中可以看出,“姞改为吉”的不是伯鯈,而是蹶父,是蹶父之后“去女为吉、以姓为氏”的,且蹶父后来“徙居梁山”了。
(2)再来讲“以字为氏”。介绍“以字为氏”的《吉氏族谱》较多,现选摘如下: [南宋]绍兴四年(1134)七月,时任朝廷观文殿学士兼枢密院事的陈康伯为我族吉与忠公修辑的《吉氏族谱》作了“题辞”:“吉氏系出周卿士尹吉甫,子孙以字为氏。” [元]至正十六年(1356),福建绥南(今建宁)《吉氏族谱》的“冯翊谱牒始修序”中记述:“余吉氏,其先世肇自周尹吉甫,赞勷宣王中兴。诗曰:文武吉甫,万邦维宪,盖美其有功也。因功封有采邑,锡郡冯翊。其子以王父字为氏,厥后,子孙皆称吉姓,绳绳相继。” [明]正德十二年(1517),江苏丹阳《云阳吉氏家乘》的“初修谱序”中记述:“吉氏始自尹吉甫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其后,《云阳吉氏家乘》的“四修谱序”中又说:“吉氏为尹吉甫后裔,考据典籍,以字称姓由来最古。” [明]崇祯二年(1629),江苏泰州延令环溪《吉氏族谱》的“统宗世谱序”中记述:“粤考吾家之姓,起于周尹吉甫,后之子孙以王父字为氏。” [清]顺治十三年(1656),广东长乐(今五华)暨永安(今紫金)《吉氏族谱》的“序言”中记述:“周宣王时大将尹吉甫者,北伐有功,其子后以父字易姓,甫公是鼻祖也。” [清]康熙五年(1666),江苏江都《吉氏族谱》的“吉氏源流序”中记述:“今考吉氏发祥,承承继继,递传至周有尹吉甫者,佐命中兴,倚为磐石。后子孙因念世功,复以王父字为姓,此吉氏一族所由起也。” [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江苏宝应《吉氏家乘》的“族谱渊源”中记述:“吾族本自周宣王时尹吉甫其人,取王父字为氏。”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湖南安化《吉氏宗谱》的“续修宗谱总序”中记述:“粤稽我族自周卿吉甫而后以字为姓,派演冯翊”。在该谱“远祖源流图”中则记述:“伯奇,甫子,居冯翊;事后母至孝,被谗放野,后尊王父字为氏,此吉所自始也。”在该谱“吉氏世系源流歌”中也记述:“粤自周卿尹吉甫,其子伯奇居冯翊,后尊王父字为氏,子孙世世乃姓吉。” [清]同治七年(1868),四川蓬溪(今重庆潼南)《吉氏族谱》“续修族谱序”中记述:“溯我祖赐姓始于周卿,衍于冯翊,其间人文蔚起,哲士挺生,而历代之孝子忠臣载在典籍,班班可考。” [清]同治八年(1869),江西石城睦富《吉氏族谱》的“序言”中记述:“阅吉氏家乘,自兴周吉甫赞勷宣王盛业,其功绩之隆,于周(周公旦)召(召公奭)匹休焉。是以宣王嘉其功绩,锡郡冯翊,而子孙因以为氏。其由来不既可征乎?故诗曰: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清]光绪四年(1878),云南镇雄《吉氏家谱》的“序言”中记述:“周宣王时吉甫在朝为尹,文武全才,时猃狁部族多次侵袭周地,宣王命吉甫带兵讨伐,把猃狁赶到了北部地区,纪载篇章。” [清]光绪七年(1881),江苏金湖冯翊山居《吉氏家乘》的“族谱渊源”中记述:“忆吾族由周而来,自宣王时有尹吉甫焉,匡扶王室,克笃忠贞,功昭简册,载在诗篇。其生子讳伯奇,事亲至孝。一日母死,甫公复娶后母,生子曰伯邽,屡谮伯奇。甫公偏听后母之言,放伯奇于野,不得于亲。号泣自伤,无辜见逐,故作《履霜操》以歌之。”
2、对吉姓之传“两个由来”的认知 费了这么大的精力来考证,却还是解答不了“两个由来”之说中的6个问题,对此我们心中一直很纠结,难道这些问题真的无解吗?直到近年来,我们才发觉原先的思维是单向的,而考据则是单重的,因而必须纠正。于是,我们立即采用“双向思维法”和“二重证据法”来考证“两个由来”之说,结果6个问题全都有了最新答案。所谓“双向思维法”,即第一个由来中缺的是“流”,而第二个由来中缺的是“源”,倘若将“两个由来”合二而一,将前者的“流”视为后者的“源”,那就什么也不缺了。所谓“二重证据法”,即将出土文物中发现的史料与古籍记载结合起来以考证古史,而不是单纯地引用古籍来考证古史。“双向思维”真的能将“两个由来”合二而一吗?“二重证据”真的能使前者之“流”成为后者之“源”吗?答案是“真的能”!不信请看下面的阐述:
(1)先来论《诗经》。《诗经》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台湾学者李辰冬和重庆学者吴戈都对《诗经》进行了与众不同的论述。
(2)再来看“兮甲盘”。“兮甲盘”是吉甫公在西周末年制作的青铜器,此盘于宋代出土,上有铭文133字,记述了吉甫公随从周宣王征伐猃狁,并对南淮夷征收赋贡之事。对“兮甲盘”的识读,验证了《诗经·小雅·六月》的真实性。为了让大家了解并认清此“二重证据”,现将《诗经·小雅·六月》的原文和“兮甲盘”铭文的图片及释文、译文公布如下: 《诗经·小雅·六月》:“六月栖栖,戎车既饬。四牡骙骙,载是常服。猃狁孔炽,我是用急。王于出征,以匡王国。比物四骊,闲之为则。维此六月,既成我服。我服既成,于三十里。王于出征,以佐天子。四牡修广,其大有颙。薄伐猃狁,于奏肤功。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定王国。猃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织文鸟章,白旆央央。元戎十乘,以先启行。戎车既安,如轾如轩。四牡既佶,既佶且闲。薄伐猃狁,至于太原。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吉甫燕喜,既多受祉。来归自镐,我行永久。饮御诸友,煲鳖烩鲤。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兮甲盘”铭文见下图:
“兮甲盘”释文:“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略伐猃狁于彭衙。兮甲从王,折首执讯,休亡泯。王赐兮甲马四匹、驹车。王令甲征治成周四方积。至于南淮夷、淮夷旧我帛畮人,毋敢不出其帛其积;其进人其贾,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命,则即刑、扑、伐。其唯我诸侯、百姓,厥贾无不即市,毋敢有入蛮宄贾,则亦刑。兮伯吉父作盘。其眉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吉家林释文)“兮甲盘”译文:“周宣王五年三月,月晦庚寅日,宣王最初下令讨伐猃狁于彭衙。兮甲遵从王命,克敌斩首执俘,将其泯灭,从而结束了这场战争。宣王赏赐兮甲良马四匹、驹车一辆。宣王又令兮甲东去成周征收和治理四方贡赋。至于南淮夷、淮夷原向我周朝交纳田亩贡赋的农人,不得欠缴其贡帛和粮赋,其商贸交易必须按次序就市。若胆敢不执行周王命令,则予以刑罚、扑杀或征伐。唯其提请各地的诸侯、百姓注意,在从事商贸时要在规定的市肆进行,不得到荒蛮犯上作乱的地方去做生意,否则也要刑罚。兮伯吉父特此作盘记载这些事情。其眉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吉世芳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