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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臭名昭著的《甘人史记》 已阅:13291 / 回复:28(楼主)

1997年有“似韩(信)如(诸葛)亮”的巫姓甘源庆们伪撰《甘人史记》,将丰城骊塘始祖从矩-稹-宗吹得神乎其神,列“甘史”中“九相七帅”之一。主要依据两张“敕命”。敕1为五代十国时“武义”年吴“杨隆演”给甘从矩的“敕命”,封甘从矩为"隆兴富州开国伯".该“敕命”经鉴定为伪作。理由很简单,杨隆演、徐温不可能发布南宋隆兴年以后才可能发布的“敕命”!道光版丰城县志载:“(南宋)隆兴三年以孝宗潜邸遥领镇南军 故升洪州为隆兴府 丰城属如故[元]至元十二年改隆兴府为隆兴路 设行都元帅府及安抚司 共领八县 丰其一 二十三年以丰城户满五万升丰城为富州 隶隆兴路”。此“敕命”必是元代改隆兴丰城为隆兴富州后,仿皇帝圣旨的行文形式伪造的。敕2是开宝四年发布的“敕命”。该敕有《隆福寺碑记》佐证认定真有其事。开宝年号是巫甘认定桢-宗为宋官的惟一依据。然南唐奉周、宋正朔后,开宝四年时南唐行文理所当然亦书开宝年号。也就是说当时公私记籍使用开宝年号的,至少有中原的宋和江南的南唐。而文中“南都丰城县”为当时南唐独有,锁定“敕命”为南唐所发。再据《隆福寺碑记》载保大四年桢及甘姓12将铸钟事,桢效命南唐无疑。
   巫甘无唐谱概念,唐以前谱牒原本就没有,也就无所谓唐谱丢失了。据说南宋绍兴五年丰甘始“创图经”。 德佑乙亥元年(1275)“初创草谱”却又“全功尽弃”。到明景太四年(1453)丰城大街瑛公才“完成首谱”。从〈甘人史记〉提供的从矩公生辰来看,称其为杨吴人或南唐人都说得过去。不幸的是从矩公仕(杨)吴犯忌(朱元璋登基前即称吴王,明、清均称唐末杨吴政权为伪吴),明代有的地方志对于仕南唐的人物竟不予收录,可见桢-宗南唐官的历史地位明代也不看好,故“首谱”定从矩公为南唐人,桢-宗为宋官。而巫姓甘源庆仅属清末由江西清江湖尾徒江西高安小支的一家,连那位先祖于何时徒清江都闹不明白,却口口声声要拯救“甘史”,伪撰〈甘人史记〉,广发海内外,贻害无穷。其中“精华”又被人改写为《甘人史话》流毒网络。
<甘人史记>第七届撰续执事人员名单:(按:<甘人史记>从未有前6届仅此一点即可认定它在蒙骗)
总顾问兼审校:甘启麟(源庆)  名誉总顾问:丹阳甘维,太平**,高淳***
名誉主修:润塘甘承模 扶风** 泾阳** 路东甘全渊 莘洲甘甫根 常熟甘尧铭
参修:润塘甘树元、甘泉根、甘金瑞,上坊甘本荣、甘小任、甘初根、甘本旺
主修:甘启祉。   倡修:甘启祥   监修:甘锡忠  纂修:甘锡德
顾问:甘启建、甘启禄、甘锡义、甘锡廉、甘锡孝、甘锡贤、甘锡忠、甘锡顺、
甘锡光、甘锡建、甘锡仁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朝廷出师命将,讨蛮狄之奸回,懋赏封功,正仁君之体要,咨尔甘从矩丰城伯,出为征南将军,握都钤辖之重符,杀擅代以用张,既得地二百里于南平野,先得地四百里于江左,则先礼义而后战斗,内顺文明而外威严,厥功懋哉,兹特进尔为隆兴富州开国伯,待命为知制浩用,彰出将入相之才,兼懋布化宣犹之绩,尔为钦哉,毋替朕命。敕命。武义  年 月十九日之宝。(按:伪作。标点无关紧要)
敕文:历代祗受恩命,敕右军衙,前总管,充南都丰城县,左平野第二指挥,第一部都军头虞候申报公事;甘宗自处戎员,克遵军政,忠勤既着,升奖宜嘉特降渥恩,勉忠尽节,更图勋显,别议旌酬。可银青光禄太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使,上柱国余如故。勒令,开宝四年十一月  日之宝。
(按:标点有误。“敕命之宝”是盖在日期上的玉玺,现在这种形式表现《甘人史记》炮制者的无知)

作者:shenyagan (2007/10/10 7:41:48)   回复此贴
  …… 第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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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子被洪湖甘氏在2007-12-22 16:39:49编辑过

作者:洪湖甘氏 (2007/11/13 13:14:42)   回复此贴
  回复:臭名昭著的《甘人史记》 第 2 楼

1.“伪撰之弔图”一说乃贵支长房先辈学者提出来的。不孝子孙不听也就罢了,还要某拿出“正撰”,荒唐!还是去梦谒贵先祖绂公,问他老人家去要吧!
2.广义而言人皆可撰《甘人史记》,既要代表“整体”甘人写史,就应包括尽可能多的分支。但该《记》仅湖溪迁高安一家小谱,连一小支都算不上。其子孙已受本族不予上谱之惩罚!别说是由75岁的小虞侯“首举”陈桥兵变大旗,就说是该小虞侯陈桥兵变正黄袍加身,后来一阵风把黄袍刮到赵匡胤身上去了,只要声称是一家小谱,谁也不会管。可炮制者硬要将其小家谱命名〈甘人史记〉,不是强奸甘意吗?〈甘人史记〉还对姬姓甘氏进行恶毒功击,某不反对洪湖甘氏欣然接受,然我姬姓甘氏断难接受!!!!!

作者:shenyagan (2007/11/13 18:16:56)   回复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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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子被洪湖甘氏在2007-12-22 16:40:05编辑过

作者:洪湖甘氏 (2007/11/14 13:45:54)   回复此贴
  回复:臭名昭著的《甘人史记》 第 4 楼

1.有人拿了一“宝物”忽被认作赝品,于是气急败坏要人出示“真品”如若不然必须认其“真宝”,近乎无赖。
2.某既无“拯救甘史”的贼心,也无“拯救甘史”的贼胆。自认没有拯救甘史的能耐,所以不敢妄施拯救。只是经过学习、调查得出《***记》所正出来的“甘史”不是那么回事。
  《***记》一再复制至少150余套(电子版还除外),他一家也就20几号人,人手一册也用不了许多。其前言称:“湖南社科院炎、黄文化研究室见初稿即为赞誉,并数次催取向国内外及海外发表,故权妄称之为珍品。”。其后记称他13岁起立志......“故半世纪来,贯耿于怀,常思欲澄清互蒙相欺之誆,矫正单委循祖之训。拯救族史.....”。
某作为“心怀叵测”的“异氏”自然是没有资格得到该“珍品”的,先生不知是否品过该“珍品”?如果尚未服用,可向其索要,先生是正宗嫡传,正是服用该品最佳人选。
难道某据祖训认定属姬姓甘氏也要洪湖甘氏恩准吗?岂有此理!

作者:shenyagan (2007/11/14 19:46:05)   回复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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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子被洪湖甘氏在2007-12-22 16:40:25编辑过

作者:洪湖甘氏 (2007/11/15 11:12:59)   回复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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