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高明租地惹纠纷

    中华温氏网 2010年4月15日 南方网


       广东省著名的大型养殖企业温氏食品公司在高明更合镇陀程村承包了134亩鱼塘。在合同未到期时,当地252名村民以未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土地。近日,在佛山中级法院的调解下,当地村民最终与温氏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1994年,因弃耕现象严重,陀程经济社将土地承包给了一家农发公司。农发公司开发了鱼塘,后又将土地转租。2000年,陀程经济社又与农发公司续约,提高了租金,合同到2030年届满。当时陀程村村长与5名村民代表在合同上签名,并将合同办理了鉴证。同年,主营畜牧业的温氏公司从农发公司手中转包了134亩鱼塘。

        2008年2月,新一届村委会成立后,村民认为经济社与农发公司签订合同没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是无效合同,遂向高明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高明区法院一审驳回了村民的诉讼请求。但村民不服,上诉到佛山中院。

          中院合议庭经过多次艰苦的协商、调解,承办法官提出在维护合同效力前提下,合理调整土地承包金的方案,让各方衡量。最终各方当事人经过几轮的谈判后,达成了调解协议。近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了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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