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关于版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讲话稿

    中华阎氏网 2012年4月29日 阎晓宏


本网讯 日前,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地区版权政策战略和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版权保护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讲话,全文如下:

尊敬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余寿谷先生,
尊敬的各位与会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我十分高兴代表中国国家版权局就“版权保护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作一个铺垫性的发言。在进入主题以前,我愿意与各位一起回顾一下版权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它决定了版权制度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

  (一)“版权法不是自然产生的”。在活字印刷术发明之前,特别是在欧洲传播之前,图书贸易非常有限,现代版权观念在这种贸易中毫无意义,也没有它赖以产生的前提和条件。在作品成为一种能给作者和印刷商带来经济效益的商品,并能自由在市场上交易的环境下,印刷术的发明使得印书销售成为有利可图,非法翻印以图暴利的行为也随之发生,对这种印刷、复制、销售行为进行控制并获取利益的想法便产生了。正是这种经济保护的动因促进了近代意义上的版权观念的产生和版权保护的制度化。

  到了18世纪末,版权保护的范围开始扩大,音乐作品和美术作品也包括进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新的复制技术(例如摄影、电影、电视、复印机、录音机等),以及新的传播技术(例如无线电传播等),极大地丰富了作品的创作,也为作品的使用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同时,如何在有效地保护作者利益的同时,防止权利人可能的权利滥用这个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这也促进了版权制度的发展。

  我们可以看出,版权制度的发展步伐总是追随着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脚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版权制度的内涵增加了不同的含义:在商品经济初期,出版者和作者的权利是版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后期,版权保护首要地表现为对作者的保护,同时为了保障作品使用者和社会大众对作品的合法需求,对权利的限制也成为了版权制度的新内容。每一种新的传播技术的产生,都会将原来的平衡打破,需要用法律手段重新调整各方面的关系,直到产生新的利益平衡。印刷复制技术、录音录像技术、无线电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的产生,都对版权制度产生过冲击,随着各国国内法及一系列国际公约的出现,重新调整了作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调整中,法律不断完善,社会不断进步。

(二)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知识通常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即它的存量不会随着消费而减少,但考虑到知识成果的产生是一种创造性行为,并非没有成本,因此,在人类知识的传承中,社会有必要通过对著作人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保障,刺激对知识的寻求。著作人作为自己作品的所有者,如同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者一样,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使用的时间和方式,有权防止别人滥用自己作品。因此,版权保护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法律手段,确认版权的权利归属,规定对版权的保护措施,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权利人对其在科学文化领域内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一定的权利,以鼓励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版权制度的实质是一种对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从产权角度进行激励的制度。人们是否愿意进行智力创作与创作所获得的收益有关,而这种收益则取决于创作者与智力成果权的产权关系。版权制度充分体现了对智力创作的尊重和肯定,从而激励创作者进行新的智力投资,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智力作品,而丰富和不断创新的智力作品也为人类知识宝库作出了重要贡献。创新产生了对版权保护的社会需求,逐渐形成了日趋完备的版权保护制度,版权制度本身又推动了创新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成为推动创新的动力和保护机制。

  2、促进文化的自我表达与公共传播。作品应当被感觉、传播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表达,这种表达至为重要。通过给予作者适当的权利,以及允许他们让度适当的权利,将促进文化的自我表达与公共传播。文化的充分表达与广泛传播又将极大地促进作品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

  3、规范和调节市场经济竞争秩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知识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可以作为资本因素投入生产。但是,由于复制技术的发展,盗版变得更加容易,严重地侵害了著作权人和传播者的利益。如果没有版权保护,无形投资的保护则无从谈起。版权保护在市场经济、法制经济中的作用将日益凸显。版权制度既是法制经济的重要内容,也将为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4、合理配置知识资源。版权制度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权利的期限等权利限制原则,为作品在社会上的广泛传播、实现其社会效益提供了保障。“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这一两难问题决定了对版权保护的同时,也需要进行适度限制的必要性。

  5、推动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当今世界经济、贸易向着全球化方向发展,各国间的相互依存度也越来越大,知识含量高的产品贸易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为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就必须有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则。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努力下,世界范围内的版权保护体系基本建立,为国际间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提供了可能。使本国的智力作品在国内和其他国家、地区都受到保护。

(三)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版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人们似乎更加注重版权保护对维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方面的作用,而对于版权保护制度的经济学价值及其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发展方面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研究不够。实际上,作为现代版权保护制度,它的作用不仅是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仅是促进各种传播技术的发展,更重要是,通过对作者和相关权利人创新精神的保护,带动与作品创作和传播有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通过最新的、有效的版权法律来促进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已经受到各国的密切关注,版权制度的经济重要性也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增长。

  在美国,2002年版权相关产业的产值总计12540亿美元,占GDP的12%,创造就业机会1147万个,占全国就业人口的8.41%,出口总额超过892.6亿美元,超过了食品、纺织、飞机、烟草、石油、煤炭等产业的总和。在英国,2002年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产值已超过530亿英镑,占GDP的8%,提供岗位超过180万个。在新西兰,版权相关产业占GDP的3.1%,总就业人数的3.6%。

  在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以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相关产业迅速发展,有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强劲的后发优势,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新闻出版业增加值1950多亿元(占整个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1.7%);计算机软件销售与服务为1633亿元;全国广告收入为1079亿元。2002年,全国电影票房及演出收入约为16.5亿元;网络游戏2002年底营业收入达9.1亿元,并带动电信增加68.3亿元的收入。可以认为,“版权相关产业”是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产业形态,具备这种特性的产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依赖于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创新、传播和应用。

(四)

  今天,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认识到建立完善的版权制度对本国的文化、教育、科学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版权制度,不仅需要考虑保护本国的智力作品,也需要考虑在适当的时候保护其他国家的智力作品,即承担国际版权保护义务。当然,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与发达国家不同。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发展中国家的版权相关产业还属于弱势产业,还缺乏国内市场的整合能力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发展中国家不能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而需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建立对本国有益的版权制度。

  中国与亚太地区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加强版权保护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艰巨任务。我们将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协助下,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致力于通过加强版权保护,推进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全面规划版权发展战略。目前,中国国家版权局成立了国家版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及时跟踪现代科学技术对版权保护制度的影响,加快制定国家版权战略,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着力平衡作者、作品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升潜在智力成果转化成现实社会生产力的速度。

  2、对相关产业提供适当的政策扶持。各发展中国家的版权相关产业还非常弱小,如果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如税收的优惠、帮助筹建相应的发展基金等,以吸引海外金融公司和风险基金投资。中国政府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发展软件产业的经验,2000年颁布实施了《关于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的意见》,推动了中国软件产业发展,预计2005年中国软件销售额将达到3000亿元。

  3、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对版权相关产业来讲,版权保护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盗版不仅侵害了作者个人的权利,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并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和司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版权执法,加大侵犯著作权的刑事保护力度,从法律上保持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强大压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版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建立科学合理的版权成果创作与传播使用的运行机制。要注重发挥版权社会服务和中介组织在智力成果的创作与传播、反盗维权、集体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同时,要推进权利主体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增强维权意识。

  5、加强版权保护的教育,提升全社会的版权意识。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有不断涌现的创新精神和智力成果,还需要有尊重创新、尊重智力成果的社会环境。必须在全社会加强国民的文化修养和版权保护,提升全社会关于版权保护的道德意识,为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践将证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协助下,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适合国情的版权制度,全面认识拥有的知识和创造力的潜在价值,并将其作为知识产权资产进行开发和利用,最终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们希望,今后同亚太地区各国在版权保护方面有更多的沟通、交流和相互借鉴,并在国际著作权保护问题上能一如既往地相互支持、协调一致,为促成版权领域的更好合作,为更完善的国际著作权环境而共同努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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