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山县司法局宝丰司法所所长师光辉

    中华师氏网 2009年6月10日 十堰新闻网


施洋故里的法治播种人

——记湖北省竹山县司法局宝丰司法所所长师光辉

朱本双

近日,记者在施洋故里——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采访时,宝丰司法所所长师光辉由衷地说,既然组织上把我安排到这个岗位上,我就要对得起组织,更要对得起人民群众。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近两年来,他的汗水化解了这里的社会矛盾,赢得了赞誉。宝丰司法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基础业务工作一直处于十堰市基层所的前列,2007年获得“十堰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合格所”、“十堰市十佳司法所”、“竹山县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他本人于2006年被评为竹山县“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十堰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被宝丰镇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尽职尽责服好务
师光辉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宝丰镇工作,对宝丰的社情比较了解。2004年5月,县司法局招录乡镇司法助理员,他选择了这个岗位。当时,亲戚反对,家门反对,朋友也反对,但是还是没有动摇他要当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信念。之前,他是一名农村基层干部,当过“村官”,当过乡镇干部,现在改行从事一项新的工作,要想干好,何其艰难。为了尽快转变工作角色,他加班加点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钻司法行政管理措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经过两年的磨练和成长,县局党组于2007年3月经集体讨论,决定让他担任宝丰司法所所长。
宝丰是竹山县的第一大镇,辖40个镇直单位、20家规模企业,29个村(居、场),16000余户,60000余人。面对工作压力和组织重托,他没有与组织讲任何条件,只说了一句话,“既然组织选用我,让我当宝丰司法所所长,我就要兢兢业业服好务”。上任伊始,他自己给自己约法三章,即认真学习,扎实工作,理顺关系。他认为要当好司法所长,不认真学习就会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不扎实工作就会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和组织的信任;不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将会孤掌难鸣工作难以推进。通过努力的争取,在宝丰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的下,他密切配合县局解决了宝丰司法所最基本的用房难题,从宝丰镇政府处购置一套结构和质量都比较好的房子作为司法办公用房,占地185.43平米,并妥善办好了房产过户等手续。用房难题解决后,他立志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提升司法所在人民群众和党委无政府心目中的位置。
为此,他针对宝丰镇社情比较复杂的实际,在全镇各村指导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多方位、宽领域的司法网络体系。一是以村组干部和农村“中心户长”为主体,在全镇29个村(居、场)配齐配强了村级司法信息员队伍。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农村组干部和“中心户长”身处基层,发现农村不稳定苗头早,掌握农村不稳定信息多的优势,解决“矛盾有人抓,责任有人担”的问题。二是以村级组织为主体,建立健全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阵地。通过村级组织了解社情民意,积极排查所在村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动向,早发现、早报告,就地消化,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三是与镇综治办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通过联合排查矛盾,联合梳理矛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步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包保责任,从而切实改变了“排而不查”的状况。四是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镇直各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遇到问题勤请示,勤汇报。近两年来,共调处涉及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计划生育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00件,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较好完成了县局和宝丰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工作,他大大提高了自身和宝丰司法所的知名度。
积极配合打先锋
2004年,竹山县司法局为了争取“两所一庭”建设政策,在司法所建设上开好局,起好步,把宝丰所建设列入了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首批计划。当时,最难解决的是房屋问题,按照宝丰镇当时的情况,每平米房价至少需要800元,可是国家给的配套资金只有几万块钱,怎么办?这就需要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否则寸步难行。起初,师光辉先分头找到镇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值班领导和相关党委政府领导,分别向他们谈及国家有关司法所建设的政策,以及现在建设司法所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目的在于让各位领导均认清当前建设司法所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便在党委会议上赢得绝大多数同意建设司法所的赞同票。在镇党政各领导均接受支持建设司法所的观点之后,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县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
后来,经过县局领导积极做工作,终于与宝丰镇党委政府达成了出资六万元购置面积为185.43平米的房屋8间并配套办好过户手续的协议,基层设施建设达到了“五室一庭”的要求。办公用房解决后,师光辉开始思考的是如何让宝丰所争创一流的问题。为此,他一是努力借鉴县内各单位以及各兄弟县(市、区)司法所内部管理的工作经验,制定了一系列所务管理制度并予公布。包括理论学习制度、案件讨论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干部巡村制度、上下班工作纪律等,达到了内部管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的效果。二是扎实开展业务工作,力求用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几年来,他分年度对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规范化地完善和整理,并通过努力达到了较高的创建水平。2007年,十堰市司法局抽调各县市区司法局对全市司法所建设进行考核评比,功夫不负有心人,宝丰所综合工作位于全市基层所前列。
师光辉本着“打铁要得本身硬,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指导思想,认真对待群众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并带着深厚的感情去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群众乐于接受或能够理解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2006年9月,宝丰候家湾村一农民候某给一建筑老板干活不慎受伤,建筑老板却不过问,为了索赔事宜,候某多次到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后来师光辉同志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调查,并找到建筑老板反复挫商,最后促成了调解结案。今年6月,宝丰镇上坝村两家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矛盾,在镇村两级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他以司法调解的员的身份,通过以情析理的方法,分头做当事人工作,最后使两家达成了协议,免除了一场诉讼之争,节约了司法成本。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解决了百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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