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形重神”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当代价值

    中华倪杨氏网 2012年4月9日 杨利民


      今年是雷锋因公殉职50周年,中央相关部门提出学雷锋要常态化的要求。这规定的确是击中了以往学雷锋一阵风的软肋,以往是在学雷锋纪念日前后大张旗鼓学雷锋,此后就偃旗息鼓了。学雷锋常态化,需要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并立足本职岗位,强化志愿精神,让更多的人投入到弘扬雷锋精神的时代大潮中去。

      雷锋,不仅是中国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他的精神,感染和教育了亿万中国人,而且,“雷锋精神”早已走出国门,同样受到世界许多国家人民的推崇,在美国的一所著名军校的大厅里就悬挂着雷锋的肖像;美国还有“学习雷锋研究会”,专门学习和研究雷锋的优秀事迹,鼓励人们为社会做好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街头,经常会出现穿着印有雷锋头像T恤衫的青年,他们会热情地帮助别人;泰国政府曾经专门印发了《雷锋》小册子,号召国民学习“雷锋精神”,为国家为社会多做有益的事……

      事实上,学雷锋不是简单地学习雷锋个人,更重要的是学习雷锋精神,并用实际行动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从某种程度上说,雷锋精神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词,是先进文化的代表。因此,学雷锋要“轻形式重精神”,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弘扬雷锋精神。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雷锋精神”具有广泛而丰富的含义,是多层面的、立体的、鲜活的、具体可见的,远远不只是搀扶老大娘过马路、让座、做好事不留名这样简单、单一。笔者欣赏这样的理解:“雷锋精神”包括3个层面: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因此,认真研究、深入挖掘、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能够发挥其巨大的道德力量和人性光芒,大大提升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对当今建设和谐社会和促进现代社会文明、进步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不可估量的道德规范效用。(见诸暨日报第七期《诸暨人》)

 

作者:杨利民 中国史量才研究会会员,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  倪杨氏城南千十三公派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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