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氏家谱源流】古代官名诠译

    中华弓氏网 2014年5月13日 弓春怀


生员:唐代国学及洲、县学规定学生员额,因此称生员,正如职官有一定员额而称官员。明、清时代,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通名生员。即习惯上所谓秀才。经常须受本地方教官(即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及学政(明代为学道)的监督考核。文章上则常称为诸生。

监生:明、清在国子监肄业的生员,统称监生。

清制,以贡生资格入监的为贡监;由皇帝特许给以监生资格的为恩监;官员之子不经考选而取得监生资格的为荫监;由附学生员选入明子监的为优监;由捐纳取得监生资格的为捐监。

进士:原意指贡举的人员,始见于《礼记·王制》。明、清专指殿试取录之士。

贡生:科举制度中,生员(秀才)本隶属于本府、州、县学,若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肄业的,即不属于本府、州、县学,而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清代贡生名目有六:每年从府、州、县学中选送的为岁贡;每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选一次的为优贡;遇皇帝庆典而加贡一次的为恩贡;每十二年一次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的为拔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乡试录取名额外列入备取的为副贡,以上五者为正途,不经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的为例贡,不算正途。

学士:中国封建时代有名。魏晋时始置,主掌典礼、编篡、撰述等事,无定员,亦无品秩。南北朝后,专司文学撰术,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年)设立学士院加以安置。该院直属于皇帝,供职者称“翰林学士,负责起草诏命,并备咨询要政。明代废学士院和翰林学士之名,改设翰林院学士及翰林院侍读学士、待讲学士,学士成为词臣的荣誉职衔。清代改翰林院学士为掌院学士,余如故。清末复置翰林院学士,备侍读学士的升迁;内阁亦设学士及侍读学士,为内阁起草奏章;还增设典礼院,其中亦置学士。现为最初一级的学位(学位分博士、硕士、学士三级),教育上原指在高等学校经过初步学习,可进而领取教书许可证的人,一般加注学科名称,如文学士、理学士等。

武举:指科举制度中的武科。亦为武举人之简称。

通判:官名。宋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明、清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职任远较宋初为轻。

主簿:官名。汉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均置此官,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明、清各卿寺亦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与县丞同为佐官之一,但亦往往省并。

秀才:别称茂才。汉以后为荐举人员科目之一。明、清科举制度,用为府、州、县学生员的专称。应考取入府、州、县学、习称中秀才。

状元:科举制度中殿试一甲第一名的别称,也叫殿元。唐时,举人赴京礼部试者皆须投状,因称居首者为状头,故有此称。

户部:官署名。三国以后,常置度支尚书,掌财用,隋始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改户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清末将民政部分划出添设民政部,财政部分改设度支部,户部遂废。

员外郎:官名。原指设于正额以外之部官。晋以后所称之员外郎指员外散骑侍郎(皇帝近侍官之一)。隋开皇时,于尚书省各司置另外郎一个,为各司之次官。唐宋沿置,与郎中通称郎官,皆为中央官吏中的要职。明、清各部仍沿此制,以郎中、员外郎、主事为司官的三级,得以递升。员外郎简称员外或外郎。清代其他官署如理藩院、太仆寺、内务府,亦设员外郎。

大夫:官名。秦、汉以前,在诸侯国中任职的官吏分为卿、大夫、士三级,而大夫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多沿置,大夫则有身居朝廷要职的御史大夫,以及掌议论、备顾问的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为官称,与以前之制不同。宋代徽宗政和年间,改订官阶时,医官另置官阶,共十四阶,其首阶即为大夫,自此以后,便沿称医生为大夫。

中郎将:官名。秦始置,汉沿置。西汉置五官、左、右三中郎署、分置三将统领,谓之“中郎将”(汉平帝时,又置虎贲中郎将,统领虎贲郎)。职掌是统率各署中郎,禁军担任宫廷侍卫,战时亦领兵出征,其位仅次于将军,为郎中令(光禄勋)的属官。东汉末置东、南、西、北四中郎将、皆掌对外征战。

宣慰使:官名。元代始置,掌军民事务。在行省之下,分道以总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亦有称宣慰司都元帅府或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者,多设于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明、清沿之,以为土官最高职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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