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永州市政府:千年古墓遭破坏 ,市级文物无人保

    中华龙氏网 2011年10月18日 红网论坛


千年古墓遭破坏 ,市级文物单位无人保

 尊敬的永州市委张硕辅书记:
您好!


我们是您治下的永州市民,热爱家乡,钟情永州历史文化,现致信反映以下问题,恳请并希冀得到依法解决,妥善处理:
龙述[字伯高,东汉京兆(今陕西西安)人,生于西汉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逝于东汉章和二年(公元88年)。东汉光武帝四年(公元28年)为山都长,东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擢零陵郡太守]墓,是地地道道的千年古墓(距今1923年),位于古郡城北(今已地处城内)司马塘,是2003年永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批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重要价值在于——
一是历史悠久,它是见证永州历史发展沿革和社会变迁的重要实物例证;
二是名人墓葬,墓主人历史地位及知名度高,其人格品德和思想之社会影响深远:“零陵贤太守,以德为政,操守高洁,在郡四年,甚有治效,政绩卓著。”“著名零陵贤太守龙伯高,其威廉德政,为人品行,为东汉伏波将军马援所赞誉,称之“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孝悌于家,忠贞于国,清明临莅,威廉赫赫,朝廷褒功,四野咏德。宇宙间气,独君先得……”明代永州通判褒言:“自汉至今,千六百年,陵变谷迁,帝王代易,虽汉寝唐陵,荒落几不可考,先生以一守土之官,其墓冢岿然独存,其子孙流衍于楚之西江之右,则盛德垂之不朽哉。今而后,将与天壤并存矣。”诸如此类文字记载,均见于国史(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与野史(地方志:“永州府志”、“零陵县志”),由此可见,其名望、影响都非同寻常。永州名人,古今几人能望其项背?
三是永州衣冠文物群古墓类重要的典型代表。它有名有姓有墓有碑有史可证,且源远流长。这般品位的古墓,十分鲜见,在永州具有唯一性,尤显其弥足珍贵。
四是此墓地处城中,身居闹市,具有特殊的人文地理意义,对于建设永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永州旅游,更是重要的、不可多得的宝贵人文资源。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如此珍贵的历史文物却遭到了人为的严重破坏——我们在现场看到:保护范围被完全侵占,而代之以四层楼高的居民住宅;文物本体之封土堆被地坪钢筋水泥预制板覆盖压顶,而暗无天日;明朝万历年间永州通判杨继时为龙述立的墓界碑被移作屋前月台的下基石,沦为阶下之囚;永州市人民政府所立的“保护标志”碑孤单地矗立一旁,早已失去了它往日的威严与色彩;环顾四周,高楼林立,现代建筑挤挤挨挨,墓周边荒草凄凄,烂砖碎砾遍散……现状一副破败颓废景象。我们立于墓前,仿佛隐约听到了当年贤太守九泉之下的呻吟声。这与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竟然如此的格格不入!
我们惊讶、寒心之余,带着许多疑虑进行了一番查访,了解到这样一些情况:在该墓被披上“市保”单位的保护衣冠之后,却没有得到法律真正的保护。2005年,李少武未经文物报批手续,擅自在保护范围内大兴土木,将原有的平房,扩改建成四层楼房并在后续的地坪月台工程中侵占了文物本体,破坏了古碑。后来我们找到了一张照片,则更令人触目惊心:李少武的造屋工程,居然能在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眼皮子底下得以最后竣工(详见照片及说明)!我们还了解到:龙伯高墓遭受破坏事件发生之后,热心市民曾多次向市、区文化、文物部门反映,得到了一线希望——2006年永文物字〔2006〕10号文“批复修缮龙伯高墓”;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07〕2号文“复函修缮龙伯高墓”;零陵区发改委零发〔2008〕86号文“批准零陵德政园工程”;遗憾的是,事实上,这连篇累牍的文件,件件冠冕堂皇,却最终统统是花样文章。由于没有得力的具体措施,不仅这些文件得不到落实,沦为一纸空文,而且连起码的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恢复千年古墓原貌的基本要求,也在“守土使君们”推三阻四、推诿拖沓的日子里化为乌有!直至今天,违法者仍然逍遥法外,被破坏的千年名人古墓依旧伤痕累累,唯有在破败的环境里无助地哭泣……
我们不禁惊叹:一方面,如此价值重要的名人古墓,如此名正言顺、榜上赫然有名的“市保”单位,竟然得不到应有保护!另一方面,如此明目张胆破坏文物者,如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法款的严重案件,都应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予以追究、处理,但事实上,其人其事均未得到任何处置,试问,法律的尊严何在?而纵然永州文物众多,名列全省第二位,假以时日,如此下去,又有多少文物经得起这样的几番折腾?最终会使文物资源被折腾殆尽,资源枯竭之日,那么,建设永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永州特色旅游,又从何谈起呢?甚至眼下申报永州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举也会泡汤无望,就连戴了二十多年的“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这顶桂冠也会因之黯然失色并最终因名实不符而残酷地被摘掉!这绝非危言耸听!我们以为,这样的结果,永州士与民都是不愿意看到的。
千年古墓遭破坏,破坏者必须要受到依法处理;“市保”单位无人保,这样的现状必须得到改变!绝不能让珍贵的不可再生的永州文物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否则,将成为千古罪人,愧对于子孙后代!
我们劝阻了朋友中有人拟将上述市情民意撰文上报国家、省文物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网上微博,满怀期待致信永州最高首长,希望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那将是永州文物之幸,更是永州人民之幸矣!
切切此盼,恳请批复。
专此
敬礼!
永州市民:龙志祥 贺金枝 唐零娟 杨英 杨爱华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我们搜集的相关证据附后)

联系人(1):龙志祥 13574678739
住址(1):本市江华县沱江商贸新城35号
联系人(2):贺金枝 13187110268
住址(2):本市零陵区零陵卷烟厂20栋602号
联系人(3):唐零娟 13973473716
住址(3):本市零陵区回龙塔74号
联系人(4):杨 英 13100227775
住址(4):本市零陵区芙蓉广场A幢704号
联系人(5):杨爱华 13974637578
住址(5):本市零陵区永木大厦502室

 

 

 

一座东汉古墓被一幢民房压毁,痛心!


各新闻媒体:

 


久闻永州文物古迹多,我们前不久到了永州旅游,见到了痛心的一幕。
在零陵司马塘,我们见到一座古墓被一栋四层民房压着,只剩下二块古碑在房基护坡下。上前一看,碑上刻着:

明万历癸巳仲夏谷旦
东汉零陵太守龍伯高先生墓
判永州事零陵钱塘楊继时顿首

大清光绪十年甲申岁夏四月谷旦
东汉零陵太守龙伯高先生之墓
永州府儒学浏阳刘源淏后裔田重立

原来墓主是东汉零陵太守龙伯高。东汉的零陵太守也算了不起的历史人物,而且东汉古墓全国已不多见。因此,我们很想对古墓和墓主有所了解。然而,看到的只是民房和护坡。我们只好围着护坡浏看,仅发现护坡中有一块刻着“龙”字的古碑石(这也是文物)。回过头,我们看到了刻着“龙伯高墓”的永州市政府2003年的文物保护碑。望一眼文物保护碑,又望一眼碑后的民房,只见碑,不见墓,我们的心隐隐作痛——一座东汉古墓竟被一栋四层民房压毁!向围观居民一打听,得知压毁古墓的民房是2006年新建的。
出于对古墓被损毁的痛心,我们查阅了《湖湘文库》,得知:墓主龙伯高,东汉京兆人,建武二十四年任零陵太守,有贤太守之称,当地百姓曾为其建造了规模宏大的祠堂、牌坊。如今,地面建筑虽已毁坏,其墓尚存。2002年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既然早已是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明、清年代的墓碑高高耸立,为什么这个户主如此无视国家法律做出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为什么永州市政府的职能部门2006年还批准在这座古墓上新建民房?文物保护碑上明明刻着保护范围,为什么墓却没保住?《文物保护法》在这里为什么受到如此粗暴践踏?总之,这一违法、丧德害理行为实在令人痛心和气愤!我们向新闻媒体强烈呼吁:依法抢救这一东汉古墓,让其重见天日,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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